1.组织学习《关于民主生活会“十不准”规定》、《关于提高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的意见》、《关于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试行)》。
2.开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专项行动,5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3.落实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双报告双评议”工作,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认领实施一个党建微项目、组织一次志愿服务、开展一次共建活动。
4.做好第二届“最美微党课”活动评选推荐工作。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争先锋”为主题,结合学校党建工作重点和党员工作岗位实际创新设计党课形式,可以是演讲、朗诵、讲故事,也可以是小品、舞台表演等等,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5月24日前报送课件和申报表。
5.研究制定基层党建“三个清单”。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度基层党建工作“三个清单”>的通知》(马组〔2019〕19号),结合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要求,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和自身实际,制定各级党组织党建“三个清单”,明确工作任务、整改措施和责任主体。
6.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从5月到11月,各总支至少开展一次开放式主题党日活动,活动计划需提前10日报送组织人事处。要强化宣传推广,及时报道活动情况,营造浓厚氛围。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反映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有关总结请于活动结束后10日内报送组织人事处。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总支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发展学生党员的审批工作,确保发展党员质量。要按照《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及时将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新吸收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的基本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8.做好基层党建工作调研的相关准备工作。